首页 > 黄岩律师 > 不还高利贷的后果是怎样的

不还高利贷的后果是怎样的

admin 黄岩律师 2024年03月20日
借高利贷不还所具有的后果:
1、被高利贷机构疯狂催收。债务人到期未还款的,会被高利贷机构用各种手段进行催收。
2、被暴力威胁。高利贷机构为了追回借款,很多会采取暴力催收或是威逼利诱的方式,尝试让债务人还款。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高利贷不还的法律后果,法律对不偿还高利贷的债务人不会进行处罚,因为高利贷本身就是违法的。法律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高利贷有下列危害:给债务人造成过重的负担,影响其生产生活;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的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并且可能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九江律师 瓯海律师 杭州民事律师 普陀律师 肥西县律师 三明律师 汉中律师 杭州法律顾问网 杭州工伤赔偿律师 杭州房屋律师 杭州欠款追讨 舟山律师网 吉林律师 唐山律师 福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鞍山律师 大同律师 涡阳县律师 宜春樟树市律师 池州贵池区律师 六安霍山县律师 滁州琅琊区律师 北京朝阳区律师 平南县律师 海城市律师 合肥蜀山区律师 武汉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台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