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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欠款,离婚后女方还要承担吗

admin 黄岩律师 2024年05月04日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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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欠款婚后不一定需要共同承担。一般认为婚前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该债务应当直接让债务人用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而配偶不用在离婚后对一方的婚前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夫妻个人婚前所欠之债用于婚后家庭生产经营的,则配偶在离婚后也需要对一方的婚前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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